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þ是 □否 |
职能职责符合要求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是 □否 |
组织架构符合要求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þ是 □否 |
实有22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þ是 □否 |
实有2人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是 □否 |
未设其他职务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是 □否 |
政治面貌均符合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是 □否 |
课业成绩均符合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þ是 □否 |
选拔程序均符合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þ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þ是 □否 |
符合相关规定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是 □否 |
符合相关规定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是 □否 |
符合相关规定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是 □否 |
符合相关规定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R否 |
于2022年12月成立 |
二、《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工作思想,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会员制。凡具有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六条】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是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第七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学代会是学院广大青年学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的机构。其职权包括:制定或修订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出席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同学对新闻传播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代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院党总支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委及上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由院团委指导。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其职权包括: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三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的学生。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学生进行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坚持从严治会
【第十四条】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院党总支、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报告。
【第十五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十六条】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2 |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
2 |
学风建设部 (兼生活权益部) |
5 |
承办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具有生活权益情况反馈的职能。 |
3 |
志愿者协会 (兼就业实践部) |
5 |
负责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开展院级志愿活动及组织参与校级以上志愿者活动;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档案管理,就业协议的发放保管、相关就业计划的宣传及通知等工作。 |
4 |
文艺部 |
5 |
负责学院各类文娱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安排实施;同时承办和组织各类大型晚会和文艺活动。 |
5 |
体育部 |
5 |
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举办学院内体育赛事、校园体育文化节,协助组织体质测试、校运动会,校级院级趣味运动会。 |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年级 |
班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马磊磊 |
预备党员 |
2019级 |
广告班 |
5/36 |
2 |
何小倩 |
预备党员 |
2019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6/28 |
3 |
方佳龙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5/35 |
4 |
刘 爽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4/36 |
5 |
马治玲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1班 |
/ |
6 |
李 媚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3班 |
/ |
7 |
马斌奇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2班 |
/ |
8 |
张赵文硕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5/36 |
9 |
高 欢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6/35 |
10 |
马晓婷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3班 |
/ |
11 |
肖金伶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1班 |
/ |
12 |
马炳艳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2班 |
/ |
13 |
杨若茜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3/36 |
14 |
魏唤唤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网络与新媒体班 |
9/36 |
15 |
金 福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1班 |
/ |
16 |
柴雨欣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3班 |
/ |
17 |
向金福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2班 |
/ |
18 |
周媛媛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广告班 |
8/35 |
19 |
刘雪雪 |
共青团员 |
2020级 |
卓越新闻人才班 |
4/36 |
20 |
刘璐瑶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1班 |
/ |
21 |
付宇轩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2班 |
/ |
22 |
杨建林 |
共青团员 |
2021级 |
新闻传播学类3班 |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学生自荐、各团支部、各班反复酝酿推荐,广泛征集广大学生意见,结合上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学院团委严格审查,并报院党总支同意,确定3人为正式候选人,差额1人,提请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我院实际,报经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同意,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2人组成。按照差额选举办法,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确定3人为正式候选人,差额1人。
三、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与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使用一张选票,一次选出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对同一名候选人,同意其当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但对其当选委员会委员不同意或者弃权的,视为无效票。
四、选举时,实到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议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同意票或不同意票,可以弃权。画票时,同意画“○”,不同意画“×”,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一名应选名额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时,应当就选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再次选举。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通过。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确认为空箱后,封闭票箱。代表按规定顺序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打开投票箱,清点选票后,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九、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按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授权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大会主席团。
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1月4日中午,我院于腾讯会议开展新闻传播学院全体学生大会。本次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雷丽霞主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晓珉、辅导员杜玥、辅导员助理于晨曦出席。
会议第一项,由第七届团委副书记石羽、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王娣听取第七届团委、学生会工作汇报;会议第二项,全体学生在雷丽霞老师的主持下对团委书记团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投票选举。经过选举,19级杨媛媛、19级马帅、19级纳茹同学担任团委书记团成员;19级马磊磊、19级何小倩担任学生会主席图成员,并明确马磊磊为现阶段执行主席;会议第三项,杜玥、雷丽霞对《关于表彰新闻传播学院第七届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新闻传播学院团委、学生会中期调整名单》进行宣读。最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晓珉做出总结发言。
八、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关于推动学联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宁团联发〔2020〕 3 号)和《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宁大党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于2022年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宁夏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关心学校发展,维护集体和广大同学利益,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代表由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
(二)代表产生程序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0%。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班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总支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结合实际情况对汇报人相关工作进行评议。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认真落实,若存在严重失职情况则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 革的若干意见》指导处理,通过不断地总结,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 |
雷丽霞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雷丽霞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宁夏大学学生会邮箱 NXUSSU@163.com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