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2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评估备案表

二、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研究生同学为宗旨。主要任务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及时向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研究生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凡是具有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承认本章程的前提下,自动成为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会员。会员有权参加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有权对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会员须遵守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四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广大研究生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的机构。其职权包括:制定或修订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出席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研究生同学对新闻传播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研究生同学正当权益;讨论和决定应由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其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六条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院党总支批准,报校研究生会备案。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重大事项,成员2人。其职权包括:在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批准任免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3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七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的研究生。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研究生同学进行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研究生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研究生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八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院党总支、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报告。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研究生代表为主,院党总支、院团委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经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批准,报校研究生会备案,提请宁夏大学2022年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三、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切实推进宁夏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现结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第一届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均有选举权。

第二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实际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每位研究生代表在一项投票中只有一次投票机会,研究生代表有“同意”“反对”“弃权”的三项表决意见,只能行使一次权利。

第二章 监票人

第四条监票人由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党支部人员担任,监票人数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选举过程实行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确定。

第五条监票人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选举的全过程;

2、负责审核参加选举的人数,投票数,对有争议的选票作出鉴别或裁决;

3、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

第三章计票人

第六条计票人由新闻传播学院党支部人员担任,计票人数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

第七条计票人的主要职责:

1、在监票人监督下清点和计算选票;

2、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第四章 选举产生职务

第八条选举产生职务包括:

1、研究生会执行主席一名;

2、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两名。

第五章 选举方法

第九条参选人选举前由院团委审查候选人资格,并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十条候选人在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完毕后,不得放弃候选人资格。全体代表开始投票,首先产生主席团成员两名,后从两名主席团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执行主席。

第十一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待全部候选人竞演完毕后,全体代表开始投票。投票需要代表亲自参加,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二条名额确定采用票高者当选方式。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选举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全体大会代表宣布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名单。

第十四条选举结果报学院团委审核、党支部批准通过,再报备至宁夏大学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五条在新闻传播学院宣传平台上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第六章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主席团成员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在选举的全过程中,监票人负责组织监票和计票,并拥有对选票的最终裁判权。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六、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为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团区委、教育厅《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学联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校党委《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我院研究生会进一步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保障广大研究生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定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研究生代表大会与2022年11月12日顺利召开,会议以线上形式举行。代表名额总数为15人,约占我院正式注册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6.7%,其中女性代表12人,约占代表总数的80%;少数民族代表2人,约占代表总数的13.3%;非院校两级研究生学生骨干代表13人,约占我院代表人数的86.7%。

大会主要议程:

1.选举产生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2.选举产生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3.听取并审议《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试行草案)》。

相关推文链接:《我院召开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https://mp.weixin.qq.com/s/RQ4c7ZV-230DLg3S74cpzA

七、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切实推进宁夏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现结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是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研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备至学院团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研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三条研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

(二)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三)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章程;

(四)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五)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代表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六)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成员;

(七)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八)聘任新一届研究生会秘书长;

第四条研代会表决章程修正案需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以外的其他问题,需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条代表的构成

研代会代表按照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16.7%的比例产生代表。

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代表性: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学生、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代表的产生程序

我院全日制正常学制内在读研究生都有推荐、选举和被选举为学院研代会代表的权利。代表推选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代表名额构成比例推举产生。

各班在本单位内发布研代会代表候选人自荐及推荐通知,按照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单位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告栏予以三天公示,以保障广大研究生广泛知晓和了解。

第七条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随时向研究生会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及时答复。

第八条研代会代表履行义务:

(一)按时出席研代会;

(二)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2022年11月

八、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研究生会“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拟建立中期述职评议制度和以服务与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坚决防范功利化等问题,力求从严治会。

一、评议对象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评议会举办时间

一年两次,秋冬学期末(约12月底),换届之前(约9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述职展示方式

1、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提交纸质版述职报告,在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年终总结大会上,每位述职人员需要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做简短发言不超过3分钟,并接受评委会提问。

2.主席团成员。提交纸质版工作总结,每位述职人需要从思想政治引领、自身组织建设、学术文化活动、舆论宣传引导、特色创新工作、活动参与情况等几方面做3分钟的展示演讲,汇报本学期工作情况,然后接受2分钟评委会和研究生代表提问。

四、评议会评委组成

1.对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评委会评委由新闻传播学院主席团成员担任。

2.对于新闻传播学院主席团成员,评委会评委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研究生代表担任。

五、评议会与会人员

1.对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评议会与会人员为宁夏大学校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2.对于新闻传播学院主席团成员,评议会与会人员为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研究生代表。

六、评议会研究生代表

评议会研究生代表应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广泛征求班委会、学院意见的前提下,民主选举产生评议会代表。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参选评议会代表:

(1)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并能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代表广大学生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学生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七、评议指标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在参与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职务简单挂钩。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九、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指导研究生会工作情况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把研究生会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工作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指示研究生会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团学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持续研究、探讨和推动有关文件的制订和工作部署,对于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会组织职责定位、完善组织架构、从严培养学生干部以及提高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效能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新闻传播学院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慎思楼

邮编:750021 电话:0951-5093191 传真:0951-5093022

E-mail:xwcbxy14@126.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