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夏大学第九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宁夏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并承办本届大赛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组 长:王忠静 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组长:高永兴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冯 蛟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院长(主任)、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肖功国 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书记(主任)、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马正亮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部长)、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张亚红 本科生院院长
曹 兵 研究生院院长
成 员:各学部、学院、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负责人为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冯蛟。
(二)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三)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四、参赛项目要求、组别、对象
根据大赛要求,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及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具体要求查看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
五、赛程整体安排
(一)宣传报名(6月1日—6月20日)
各单位需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并组织学生参赛,参赛团队须在学院初赛前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报名:
1.第一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者“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2.第二步:参赛项目负责人登录“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在学科竞赛系统中填写团队信息。
(二)学院初赛(6月25日前)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遴选优秀项目并推荐参加学校复赛。
(三)学校复赛(6月30日前)大赛组委会将选聘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文本评审。
(四)金奖争夺赛(7月初)分赛道、分组别进行金奖争夺赛。
大赛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大赛系列专题培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主题活动、大赛训练营、校友创新创业论坛等同期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具体奖项数量根据参赛项目数量确定(不超过总数的2%、4%、6%),学校为获奖师生及单位颁发证书。
大赛设最具人气奖,最具人气奖由网络投票产生。
高教主赛道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带动就业奖及最具商业价值奖等单项奖各1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另设乡村振兴奖、最佳公益奖等单项奖各1项。以上单项奖可空缺。
大赛设先进集体奖5个、优秀组织奖若干,组委会将根据院级初赛组织情况和校赛决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金、银奖项目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限前三名)。
七、评审规则
请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附件2),本届大赛最新评审规则预计6-7月发布。
八、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创业赛事是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及人才交叉培养的必要途径。各学部、学院及书院要紧密结合学校“一体两翼”工作模式,协同推进大赛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要落实大赛主体责任,做好大赛的宣传报名、同期活动组织、院级初赛、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学部要发挥学科综合及资源优势,协同各学院联合选育高质量参赛项目,并为参赛师生提供专业辅导等各类保障。书院要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育工作,挖掘宣传本书院创新创业大赛典型人物事迹,激发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报名数量不低于本单位在校生(包含本硕博)总数的12%(各单位数量详见附件3),并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报名数量不少于申报总数的30%。
(三)各学院牵头联合学部、书院成立大赛工作小组,制定院赛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广泛动员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积极参赛,并且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深度挖掘项目来源,如各类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成果、研究生和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其他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等,充分挖掘具有竞争力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参赛。
(五)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全面梳理本单位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各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鼓励各发明人能将知识产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六)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线上媒体及时发布大赛通知、比赛直播及赛事新闻报道等,在学生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
(七)请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将本院大赛方案(包含联合工作小组名单、时间安排、评审规则、评委信息等)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八)请各学院于6月26日前将院级初赛成绩(附件4)按组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报送大赛组委会,纸质版提交至金凤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07室,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九)各参赛团队务必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填报参赛信息,否则将影响双创实践学分认定。
(十)大赛后续事宜将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及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官网(https://cxcy.nxu.edu.cn/)上发布,请各位参赛师生及时关注。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
陈瑾 2062581 18795206426
崔翔 2062249 17695188426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各学院参赛项目分配指标
4.宁夏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成绩汇总表(XX学院)
5.宁夏大学第九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6.第九届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