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2013〕34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关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宁夏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新闻学、广告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导向,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2013〕34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关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宁夏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宁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规定为指导,以务实、改革的精神强化新闻学、广告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导向,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创业就业能力。
二、实施原则
(一)自主选择、鼓励实践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倾向、兴趣爱好,自主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模式中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或设计工作,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院鼓励学生选择具有创新实践导向的毕业设计作品参加答辩。
(二)务必原创、注重规范
学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务必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行业规范,在选题、采访编辑、实施调查、写作制作等各环节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毕业答辩资格,并严格按照宁夏大学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注重过程、分类评价
学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要注重设计、研究过程中的精力投入,严格按照流程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各环节的规定任务,在评定成绩时不仅仅以最终成果作为成绩评定的唯一依据,而要对主要环节进行考察,同时,设置分类评价标准,对不同类型的作品进行分类评价。
三、实施步骤与具体要求
(一)学生自主选择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类型
每年6月中旬,由学院统一组织,三年级学生按照个人专业条件、兴趣,在研究《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方向及评价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自主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申请毕业答辩的作业形式中选择一种形式,并填写《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申请表》(见附件一),学院根据学生的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二)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一,关于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的选题方向见《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方向及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选定题目并填写《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开题报告书》(见附件三),于每年9月底交学院教科办。
在毕业设计执行过程中,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导师做到:
1、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师担任指导老师。
2、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要布置学生参考相关的文献资料、前人的相关作品,鼓励学生从模仿做起,在模仿的基础上发挥个性创新,开展原创性工作。
3、导师要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抓好各个环节,参与学生团队的讨论,注意启发学生的创造性,对选题的可行性及时评估,既要避免选题过大不能操作,又要避免选题过窄没有内涵。
4、导师要把握好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度与质量,督促学生及时完成任务,监督学生避免发生制作中的侵权、抄袭行为。
要求学生做到:
1、认真完成毕业设计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创作出富有思想内涵的高质量毕业设计作品。
2、尊敬老师,服从安排,认真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3、认真填写《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4、以求实、扎实的态度开展设计工作,在选题、采访编辑、实施调查、写作制作等各环节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注重设计、研究过程中的精力投入,严格按照流程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各环节的规定任务。
5、认真研读《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方向及评价标准(试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学院提供最终毕业设计成果,特别是要重视对毕业设计体会(说明)的撰写与提交。
6、保留毕业设计整体过程的原始性材料(如采访提纲、脚本等),主动接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抽查。
第二,关于毕业论文
选择毕业论文的学生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开展研究、写作,具体环节及要求见附件四《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建议》,写作格式及打印格式见附件五《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试行)》。
毕业论文的选题、写作严格执行宁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填写各阶段表格(见附件六)。
从2012级新闻学、广告学专业学生开始,在毕业论文教学工作中开始试行“毕业论文选题答辩”制度、“毕业论文答辩前审核制度”,同时,强化对学生毕业论文文献检索与阅读的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选题答辩制度。每年9月中旬,由学院统一组织公开答辩,对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进行评价,凡不能通过答辩的,学生需重新选题。
2、毕业论文答辩前审核制度。毕业论文答辩前两周,由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凡不能通过审核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3、强化对学生毕业论文文献检索与阅读的检查,学生选题通过选题答辩后,须阅读至少10篇学术论文,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文献综述提交给指导教师,并给与评分,计入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凡不能完成或者不及时提交的,在评定毕业论文成绩时按“降等”处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关于毕业设计
学院按照毕业设计的选题体裁、类别,分组组织学生进行别业设计答辩。毕业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作品成绩(占40%)、指导教师评定学生撰写设计体会及设计说明成绩(占2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30%)组成。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填写《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评价表》(见附件七)。
(二)关于毕业论文
根据毕业论文答辩前审核制度,毕业论文答辩前两周,由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凡不能通过审核的,不允许参加答辩。通过审核的,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论文成绩(占30%)、指导教师评定学生文献综述成绩(占1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40%)组成。
五、进度节点要求
根据新闻学、广告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大四学生应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八学期教学任务为毕业实习、毕业答辩。自2012级学生开始,学院明确,凡在第七学期末不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院不安排毕业实习,由此引发的可能发生的延期毕业,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学院在每年6月召开学生大会向全体学生发放《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实施方案》及其相关附件,并明确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节点(见下表)。
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节点要求
学生自主选择,填写 《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申请表》 |
学生自主选择,填写 《新闻传播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申请表》 |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进行文献检索与阅读 |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纪律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是综合考察毕业年级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因此,指导教师、学生务必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和学院相关规定认真执行,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环节、格式、相关表格、时间节点均以本《实施方案》规定内容为准(如有个别调整学院会通过教学工作会议、学生会议的形式正式通知),指导教师、学生务必严格执行,凡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视为不合格,指导教师个人无权修改、变更本《实施方案》具体规定。
2、指导教师应保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的精力投入,原则上在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大纲(设想)、初稿(修改稿)一周内要给予学生答复意见(如遇教师经学院批准的病事假可延后,但不能超过两周),答复意见应具体、明确,不能泛泛而谈。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得到教师相关答复,可向学院教科办举报,学院主管领导应视情况对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3、学生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主动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发生不主动联系导师,甚至指导教师联系学生不能得到回应、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指导教师有权向学院建议学生延期答辩直至延期毕业(结业),学院将会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